Notice

注意事項

訂位注意事項與取消條款

1.   本報價為 2 人一室每人之費用。
2.   單人住房加價:船費之報價為「雙人入住一房為準」之單人費用,若欲單人入住一房,須收取單人附加費用,加收費用為原船費之 50%-100% 不等。
3.   費用含:船費、港口稅、wi-fi、餐食、演講、活動與岸上觀光。〈另有可自費加購之行程〉
4.   費用不包含:機票、保險、簽證、接送費用、小費、自費活動費用。
5.   訂位時,請附上正確護照的英文姓名〈請注意:客人之正確英文姓名以其持何種旅行文件登船為準!客人如因簽證問題,欲持外國護照上船,訂位時,請給予外國護照之姓名,而非台灣護照上之姓名〉。若因給予之英文姓名有誤而造成無法登船,請自行負責。
6.   護照效期:請務必確認持有效證件登船,若因證照效期問題或簽證問題而導致無法登船,請自行負責。
7.   簽證:Viking Ocean Cruises 並不擔保此航次任一靠岸國家的簽證,請務必再三確認相關簽證問題。
8.   付款:

 

  •  申請作業金:根據航程的天數及艙房,僑興旅行社會酌收每人NTD.2,000-3,000元的申請作業金;若如期參加行程將於行程結束返回台後於予退費,若未如期參加行程,將不予退費。

     

  •  船費訂金:訂位 ok 後,請於收到確認書四日內支付每人訂金USD500,以保留船位。〈特殊狀況請查9〉

     

  •  船費尾款:需於指定日期前付清。

     

9.   若出發日期為 121 天內或特惠價當月底預定,訂金及船費需於指定日期內付清,逾時自動取消。
10. 變更:繳付訂金或確認訂房後,將不接受姓名及行程〈含延伸行程及接送服務〉的變更,任何入住姓名或行程內容之變動將視為取消訂單,並依取消規則收取取消費用。
11. 取消預定行程:

※   所有行程的取消必須以【書面形式】提出,提出日期攸關訂單取消日,會影響取消罰款。

 

  •  船班出發        120 天前取消
    → 每人收取 USD.100〈依當時匯率結算〉取消費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 

  •  船班出發 119~90 天前取消
    → 每人收取官網美金原價全額費用〈含接送服務及延伸行程費用〉的 20% 取消費  

     

  •  船班出發   89~70 天前取消
    → 每人收取官網美金原價全額費用〈含接送服務及延伸行程費用〉的 35% 取消費  

     

  •  船班出發   69~50 天前取消
    → 每人收取官網美金原價全額費用〈含接送服務及延伸行程費用〉的 50% 取消費  

     

  •  船班出發   49~30 天前取消
    → 每人收取官網美金原價全額費用〈含接送服務及延伸行程費用〉的 75% 取消費  

     

  •  船班出發     29 天內取消
    → 每人收取官網美金原價全額費用〈含接送服務及延伸行程費用〉的 100% 取消費

     

  •  No Show
    → 每人收取官網美金原價全額費用〈含接送服務及延伸行程費用〉的 100% 取消費

     

12. 付款方式:
  •  僑興申請作業金:接受台幣幣值刷卡付款-VISA、MASTER(旅客本人之台灣地區銀行發行之信用卡)。
  •  河輪:僅接受美金幣值線上刷卡,將透過僑興旅行社代轉操作由VIKING船公司直接線上刷卡。
13. 因考量天氣、水位等自然或區域不可抗力之因素,Viking Cruises 保留調整或取消行程及船隻之權利,因行程變動而自行選擇取消行程的旅客則需遵守 Viking Cruises 取消規則。
14. 兒童&孕婦: 未滿 18 歲之兒童需與父母、監護人或 21 歲以上成人入住同房。船公司將保留讓未滿 12 歲未成年入住人數之權利。 基於安全理由,船公司有權利不接受初期懷孕的孕婦入住任何航線船隻。
15. 以上訂位注意事項&取消規則以【維京遊輪公司英文網站】公告之相關規定為主,如有變動,請參考英文網站。